仲恺高新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2017-09-09 21:09:32    来源:恺视网原创
        9月8日,仲恺高新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在科融大厦召开。杨鹏飞、张莉兰等区领导班子成员和东江、惠南科技园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各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共45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为听取区委书记杨鹏飞作《高擎创新旗帜,勇拓发展新局,奋力当好惠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头兵》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了《中共仲恺高新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决议》和《中共仲恺高新区委关于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事项。
        杨鹏飞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仲恺已拉开了创新发展新的序幕。可是部分党员干部,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思想误区。主要表现在缺乏创新的主动意识,不想创新;二是缺乏创新的担当精神,不敢创新;三是缺乏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不会创新;四是缺乏创新的实干态度。
        杨鹏飞强调:面对创新发展驱动的大好形势,仲恺的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展现出“百折不回首”的坚韧品格,要有冒险精神,当好创新开路人,要有坚韧的意志,打赢创新持久战。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举改革创新的旗帜,凝聚一切创新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点燃全民创业激情,建设良好的生态体系。
        据了解,在当天通过的《中共仲恺高新区委关于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主要是为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容错免责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在改革创新活动中,因工作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的前提和条件下,对勤勉尽责、不牟私利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并给予责任豁免,保护和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该《实施意见》主要适用于仲恺高新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各单位在改革创新工作中,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集体讨论决策。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开展风险评估、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协商沟通机制以及建立和完善事中、事后评估机制这四方面的工作措施,工作中仍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可以申请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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